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驿城区隶属于河南省驻马店市,是驻马店市委、市政府所在地,是全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辖11个乡镇、4个街道办事处,城区面积50平方公里,总人口72.16万人(2010年)。驿城区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区域,盛产小麦、大豆、芝麻、油菜、花生等农作物。驿城区是盘古文化、梁祝文化、重阳文化的发源地,保留着伏羲画卦亭、战国冶炼遗址、颜真卿真迹“天中山”碑文、罗成墓,杨靖宇故居等历史文化遗址。明成化十年(1474),崇简王就蕃汝宁,在此设驿站,名驻马店,京汉铁路通车后形成集镇。市境原为确山县地,1949年设驻马店市,1952年撤市改镇,1953年复市,1958年再度撤市改镇,为确山县辖镇。1980年再复置驻马店市。2000年撤市设区,更名为驻马店市驿城区。截至2012年11月,驿城区辖11个街道、3个镇、6个乡:人民街道、东风街道、西园街道、新华街道、南海街道、老街街道、橡林街道、雪松街道、顺河街道、刘阁街道、香山街道、水屯镇、蚁蜂镇、沙河店镇、老河乡、板桥镇、诸市镇、胡庙乡、古城乡、关王庙乡、朱古洞乡和金河、金桥、金山,开源, 四个正式行政区划办事处。区人民政府驻解放大道。